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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谈在澳洲生活的N个“想不到”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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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爱红纤手 发表于 2016-5-18 16:17:4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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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芝麻绿豆事打官司,想不到!

  在中国,公民的行为规范似乎永远存在着两条并行不悖的“轨道”:一个是道德的“约束”,另一个是法律的“制裁”;而在澳洲,多少年来我一直“琢磨”不出,他们到底有多少属于“道德”层面的东西。

  记得五、六年前,中国有关方面发布了一个“十大不文明行为”的表现。所谓“不文明行为”意即“道德问题”;但是经过仔细比对,发现这些“道德问题”在国外统统都是违法,至少是违规的。如偷窃或损坏窨井盖、路灯、IC电话、坐椅等公共设施(国外属违法);随地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(国外属违规);向内河随意倾倒垃圾、粪便、污水(国外属违法);行人乱穿马路、闯红灯、翻越交通护栏(国外属违规);街头小店在门前随意泼水、扔垃圾(国外属违规);随地大小便(国外属违规);车站码头乱宰客、乱拉客(国外属违法)。

  在澳大利亚,人们更多地是“依律化解道德元素”,把一些“人治”或法制不健全的国家属于思想教化、道德情操的东西,纳入法制轨道加以规范。许多看上去的私事却被政府、法律加以干涉;一些看似教育文化允许内的寻常事,则可能是犯罪。人们的公共责任和义务不单是从道德角度,而且从法律角度加以规范:

  ——如家长打骂孩子,如果邻居或孩子真把警察叫来,这个家长将面临一系列麻烦:孩子要被带走,监护起来,他要接受社区心理医生的检查和辅导,教他如何教育孩子等等。轻则丧失监护权,重则入狱。

  ——如家长外出渡假几天,将不满12岁的儿童独自留在家中,那就涉嫌遗弃儿童罪,将面临比打孩子严重得多的法律后果;夫妻吵架,孩子目睹了家庭暴力,就构成一种心理和情感的虐待;华人家长教训孩子,经常说:“不听话就打死你!”这是言语威胁;将孩子单独关在一个房间内不理他,也是一种虐待。另外,警察可能把孩子由家中带走的情况还包括:父母一方有暴力倾向,另一方无力保护子女,孩子有遭受体罚虐待的可能;父母吸毒、酗酒,外出做工,将孩子放在家中没人照顾;冰箱中经常没有足够的食物给孩子食用,等等。

  ——如学校对孩子被父母打伤隐瞒不报的,也会受罚;砍伐自家院子里的树,房屋改造不合标准,租房给人未达温度标准,丢弃的冰箱忘掉卸门,吵架的时候骂人(如有旁证的),卖酒给未成年青少年,转录、出租春宫录相带,龙虾出售未及一磅,……,这些行为不属犯罪,但算违法,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
  为了对付这些“芝麻绿豆”般的小事,几乎各州都设有“家事法庭(family court)”,专门审理一些小案子:2010年3月,阿德雷德一妇女入禀家事法庭,请求不准女儿称继母为“妈咪”,历经6年终获认可。2009年5月,悉尼家事法庭准许一名性別认同障碍的17岁少女切除乳房,好让她能夠在外观上“更接近”男孩。2010年6月,一名男子因为在法庭上嚼口香糖吹泡泡而被判处入狱30天。

  家事法庭在加拿大,在美国,和在我国的台湾、香港都有,只是叫法不同。遍及美国各州的“小额法庭”,专门审理2000美元左右的案子。为此配备了宠大的警察力量,每十万人中有三、四百名警察(中国大约是七、八十名),其中不少力量在和“鸡毛蒜皮”打交道。美国还拥有70多万名专职律师,相当多的都是为民事诉讼忙碌。

  12.轻微罪罚社区劳动,想不到!  

  1989年我初到澳大利亚的时候,除了读书,打工就在读书的这所私立的商业学院。校长是澳洲本地人,与我个人私交很好。工作之余,他还常带我上他的家,有时候赶不回来,就干脆住在他那里。按照澳洲的习惯,老板邀员工上门,绝无仅有,而住家更是闻所未闻。我们的关系好到我同他儿子也熟识。他儿子年近二十,还常来学校玩。某一阵子,他儿子从我视线中“消失”了,一问,校长才对我说,“瞒别人我不想瞒你,这一阵,他被罚社区劳动两个礼拜”。我问为什么,他说偷人家的车。“自行车”?“不,私家车”。

  偷私家车只罚两个礼拜的社区劳动?我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。这以后,我对澳洲的刑法执法产生了些微好奇。澳洲法律规定,10至17周岁为未成年,10周岁以上犯罪都要负刑事责任,只是不满18岁的“犯错”青少年,如不构成对社会的危害且为“初犯”的,一般只罚社区劳动。

  由轻到重,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规定对犯罪人员可采取五种处罚办法:1、发行为令,法庭对犯罪人员进行督导诫勉后释放。2、罚款。根据犯罪性质、情节轻重决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罚金。3、社区劳动,判处犯罪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劳动,由社区“缓刑假释办”安排到医院、公墓、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劳动,劳动299小时以内的须在12个月内完成,300-500小时的须在18个月内完成。这项工作也叫“社区矫正”。4、间歇性监禁。犯人刑期可分期执行,一般每星期住在监狱2天,其余5天可以上学或工作。主管者认为,这种办法既可以惩罚犯人,又可照顾犯人家庭,达到减轻国家和社会负担的目的。5、监禁服刑。对犯罪情节严重,刑期长,危险性大,且不具备监外执行的犯人投入监狱服刑。

  新州政府每年给惩教部拨款的缺口约3%,要求通过组织犯人生产“创收”,弥补资金缺口。犯人参加劳动给予劳动报酬,每周12-60澳元不等,加上监狱每周发给10.5澳元,基本可以解决买烟、支付电话等费用,这样既体现了犯人劳动的价值,又稳定了犯人的情绪,有利于调动改造积极性。

  社区矫正的重点除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以外,还包括土著人犯罪问题及毒品犯罪问题。土著人是澳洲本土的“祖宗”,占全澳人口2%,可犯罪率惊人,监狱在押犯人中土著人的比例达到20%。土著人比非土著人的入狱率高出17倍。新南威尔士州试行土著人犯罪“圆桌法庭审判”,即把法庭从固定的地方搬到土著人社区,会同当地德高望重的土著人代表。被列为圆桌审判的犯罪人是有条件的,一般是地方法庭能够处理的轻罪。这种审判活动打破了土著人与司法审判活动的隔离,在土著人的心里筑起了一道预防犯罪的“藩篱”。

  澳洲60%-70%的犯罪还与吸毒有关。为此,新南威尔士州设有毒品事务法庭,专门审理对毒品有依赖并被起诉的罪犯。同时,由政府出资、卫生部门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治疗戒毒,把戒毒列为社区矫正的计划之中。

  13.监狱搞一条龙服务,想不到!  

  今日如此繁华的悉尼,当初是从监狱发展起来的。18世纪末,大英帝国各地的监狱人满为患,便有了把犯人押往海外监狱的想法;1787年,库克船长率领船队登陆悉尼。这里远离英国,四周又是汪洋大海,于是悉尼成了帝国眼中“最佳”的海外监狱。

  两百年下来,“海外监狱”随着澳洲整个社会的文明脚步,已经变得不像当年“流放”、“发配”所带来的特有的恐怖感,变得更加重视人权,不再歧视犯人。澳洲没有死刑制度,惩教部门尊重犯人的意识比较强。犯人一入监,就考虑其福利、安全、责任与义务,并组织16周的培训,使每个人掌握一门或几门劳动技能,并由地方部门发给证书,为出狱后能找到合适工作创造条件。培训结束后,经过心理测试,根据每个人的个性特点和危险程度分配到高、中、低度戒备监狱服刑。每个犯人有一名固定的管理员,从接收直至释放,进行全过程服务,这就是“一条龙服务”。

  “高度戒备”监狱设有高墙电网、瞭望塔、安装完善的电子监控设施,编制较多的管理员并可备枪支,犯人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;“中度戒备”监狱不设瞭望塔,管理员不配枪支,围墙相对降低;“轻度戒备”监狱则根据关押犯人的具体情况设置围墙和围栏,有些也可不设,表现好的犯人可以在监狱内自由活动,还有少数犯人可以白天自行离开监狱,到社会上工作或学习,晚上再返回监区。

  在监狱设施建设上,大都用金属防护网作为隔离设施,犯人能够直接看到监区外面的景色,有利于贴近自然,接受教育。监狱布局也比较合理,环境堪称优美,设施配套齐全,狱中两人住一间房子,房子里有电视,有卫生间,条件相当好。他们的伙食也不错,每天的菜谱都不一样。中、低度戒备监狱的犯人在监内自由度比较大,监内设有教堂,犯人可以按时作礼拜,并享有通讯自由,向社会上任何人打电话(设有监听装置)。女犯监狱设有母婴房,12岁以下子女每星期六、星期天可在监狱与母亲团聚,可以自己做饭。孕妇犯人可在监狱内生孩子,带着孩子服刑。健身体育器械齐全,犯人休息时间可以参加各类健身活动。监狱还设有医疗室,轻病在内部就诊,重病在地方医院治疗,费用由国家负担。

  所说的悉尼监狱的情况,乍一听,仿佛是奇闻,细细一想,其实也很有道理。对于人来说,自由最重要。入狱,就是剥夺犯人的自由权。至于在生活上,在澳大利亚这样富裕的国家,确实大可不必“虐待”他们。澳洲人口少而资源丰富。据联合国估计,即使全体澳洲人都不工作,丰富的资源也够他们生活六百年。

  不过,有时候我们还真的不能全部相信走马看花听介绍所获得的讯息。1995年,我曾代表《华联时报》采访过悉尼的维拉活拘留所(Villawood Detention Centre)。这里关押着许多投奔怒海,渡船而来的非法移民,有的一关就是14年。维拉活拘留所的情形和上述描写判若两个世界。终于,2008年,该拘留所被澳洲人权和平等机会委员会判定为是全澳洲“最差的”的“监狱”(其实“拘留所”还不等于“监狱”,可见问题之严重),责令立即关闭。

  同样,因不满监狱生活而上演“小人暴动”的消息也屡“听”不鲜。2004年,两名“极度危险”的囚犯在光天化日之下,从悉尼一座百年监狱成功脱逃。2009年11月,悉尼长湾(Long Bay)监狱发生了25年来最严重的一次暴动:40多名中东和土著犯人发生严重械斗,为了制暴,80名狱警被迫开枪,当局封锁了关于此事的消息。

  14.太平绅士代行公证,想不到!  

  初来澳洲的人,十有八九会对当地社会中的一种“称号”感到费解。在社交中你会发现,不少人在名片上的大名后有个“尾巴”——“J.P.”(Justice of the Peace的缩写)。由于这其中包括名流、侨领、学者、官员、业主等各阶层人士,因此你似乎也无法从身份和职业特征上,来判断这个后缀的含义:是官衔、职务,还是称号?是册封的,还是世袭的,还是花钱就能买到的?听当地人解释半天,也不得要领,没有几个人能说得十分明白。

  “J.P.”,当地华人称之为“太平绅士”,这个中文称谓大约来自早期来澳的香港移民,它直把人的印象引向旧中国长袍马褂、名扬一方的开明士绅。而了解澳洲历史的人都知道,澳洲大陆的第一批白人移民是来自英国的囚犯。澳洲的“J.P.”无疑也是沿袭了早期的英国体制。它最初的功能确实如字典上的解释,是协助政府维持一方治安的人。有人说,大致相当于中国旧时地方上为官府办差的“地保”。这种类比似有一定道理,但又不十分确切。演变到今天,“J.P.”们已经从“压迫民众的工具”转而成为“为人民服务”的群体。简而言之,如今澳洲社会的“J.P.”——所谓“太平绅士”,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,具有“见证”法律文书或“证明”文件副本资格的人,他们有义务为有需求的人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副本与原件相符。在这一点上又像是中国的公证处,但中国的公证处是一个官方机构,因此充其量澳洲的“J.P.”也只能是“民间公证人”。

  澳洲人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诸如办理亲属移民、购买房产、司法诉讼、年度报税等事情,需要大量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,而核实证明这些复件属实无误,是一项既庞杂又繁琐的事务,政府部门远没有足够的人力应付这些工作,于是这项任务就被赋予社会上的“J.P.”们。

  “J.P.”与其它公民没有区别,也没有任何特权。“J.P.”的见证工作是义务的,不得收取费用或报酬;但若不慎走了眼,或有意作假证,却是要以犯罪论处的。因此非具有高度责任心及服务民众意识者,是绝不会对这类“费力不讨好”的差使发生兴趣的。非但如此,“J.P.”还要随时受到民众的监督,如被发现有任何不符合“J.P.”身份的言行,均可向有关部门书面举报。一经查实,其称号将被取消,或受到高达2年的监禁处罚。

  在澳洲,各州都制定了本州申请“J.P.”的条件。1、18岁以上的澳洲公民;2、品行端正;3、至少有3年社区服务经验;4、无犯罪记录;5、无破产记录;6、有“J.P.”名额空缺(“J.P.”在当地人口中的比例不得超过千分之四)。

  通过资格审查被授予“J.P.”称号时,当事人要在接受证书前宣誓,并得到一个注册档案号,以备公众随时查询其身份的真实性。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被政府取消“J.P.”称号:破产;精神失常;被判处12个月或以上的监禁;得到任命通知后4个月内未能进行宣誓的;司法部长认为此人的品行不再适合担任“J.P.”的,比如认证的不是原件等等。

  为了最大限度地为公众提供日常生活中随时需要的公证服务,许多公共服务设施的雇员均有“J.P.”身份,如政府机构、法院、警察局和银行、药店、邮局、书店等。既然是雇员,首先就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,也就是说,具有“太平绅士”身份的雇员,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能放下手里的活,为您提供公证服务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您通常会被很“绅士地”建议,可否等一等或换个时间再来;若等不及就干脆换个地方再找一位“J.P.”,以免误事。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,按照规定,“J.P.”不得出于金钱利益而拒绝服务请求。比如说,在药店工作的“J.P.”,不能说您得先在我这儿买点药,否则我不管你的事儿;在书店打工的“J.P.”,不得要求先买两份报才给你签字作证。

  15.移民量双位数增长,想不到!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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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首位女总理吉拉德

  移民数量问题一直是澳大利亚两大政党在选民中政治“作秀”的一大舞台。由于澳洲标榜“多元文化主义”,又因为澳洲大陆是英国人一手开辟出来的土地,民众的保守主义倾向始终左右着政治的“风向标”,就使得这个问题常年为两党所困。可以说,移民多了,本地人不满意;移民少了,少数族群不高兴,而这部分人也是选民中的一支力量,哪个党都不敢轻言放弃。

  引人注目地是:新一届大选前不足一个月,2010年7月25日,执政的工党和在野的自由党领袖举行了公开的电视辩论。两党都宣称,他们上台后决心削减外来移民数量。2009年澳洲接纳了30万名外来移民,自由党党魁托尼·阿伯特(Tony Abbott)说,如果他领导的政党上台,计划把这一数量削减为每年17万人。“我们需要一个能够得到人民支持的移民计划,不要让他们认为失去了控制,成为人口贩子赚钱的机会。”

  在新世纪的头十年,2005年,抵达澳洲定居的新移民超过80年代以来的任何一年,使移民幅度上升到历史的最高位,达到18万左右,比2003年增长10%,这是连续第三年新入境移民呈双位数上升,为霍华德政府刚上台时的两倍。以后的数字还一路攀升,那年,中国为澳洲的第三移民输入国。根据一份最新报告预计,移民人数2051年将达到31.6万,那时澳洲人口预计将达到3620万。

  澳洲联邦大选前每每打出的“移民牌”同美国总统选举所打的“中国牌”,在性质上是完全一样的,他们是“王顾左右而言他”,一旦上了台,仍然是我行我素。澳洲是一个移民社会,每四个国民中,就有一个在海外出生。现任总理朱莉娅·吉拉德(Julia Gillard)和反对党党魁阿伯特都是移民,他们在英国出生,自小就移居澳洲。吸收更多的移民填补澳洲在人力和技术方面的空缺,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潮流。九十年代中期,澳洲一知名学者坦言,澳洲人口只有达到5000万的时候,才能取得国家的和谐发展。

  民调机构尼尔森的最新民调显示,在选战战幕拉开一个星期后,执政党工党目前的支持率为54%,同自由党与国家党联盟的46%相比,具有显著优势。另据罗伊摩根对670名澳洲人的调查显示,半数的澳洲人认为目前的移民数量算是合理,46%的人认为应该保持目前17万一年的永久移民摄入量。在这些于3月中旬受访的人中,约有39%表示移民数量应减少,而11%的人希望这一数量能够增加。该调查发现69%的人希望,在未来40年的时间内将人口控制在3000万以下;但多数澳洲人都赞成技术移民(87%),家庭团聚移民(78%),穆斯林移民(55%)和难民移民(50%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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