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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心和传递的力量不应该被商业利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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蜡笔小新Exag 发表于 2016-11-1 13:06:0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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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圈“判人贩死刑”是一次事件营销


香港政改方案被否决 8人赞成28人反对


全球“最贵城市”超出想象 京沪港挤进前十


台湾同胞来往大陆7月起免签


阿联酋禁止网上爆粗 最高罚款42万


阿里巴巴为新鲜食品设立冷藏配送中心




这背后反映出很多的问题


网友热议人贩判死刑


#只是互联网营销#


昨天,很多网友的朋友圈被一条:“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!买孩子的判无期 !”的消息刷屏。新一轮的“是中国人就转”、“是妈妈就转”以新的形势死灰复燃,瞬间点燃了一大群妈妈的激愤。

你只是帮别人赚钱


微信公众号移动互联网(sjydhlw)的作者发现,在这条消息的最下方有一个推广链接:感谢某网站友情支持。点开此链接会跳转到某婚恋网站的注册页面,从此微信跳转过去的链接具有唯一性(方便网站统计)。作者分析道,每注册一个用户,该网站都为此付费,换句话说,这是该网站的一次“花钱买用户”的商业行为。那幺这条朋友圈会让这个婚恋网站付费多少呢?“移动互联网”计算,按100万承诺者的规模,会产生12.5万元的收益。

“判处死刑”本就有法可依


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条规定:“拐卖妇女、儿童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”也就是说贩卖人口,最高本就可判处死刑。所谓“投票改变法规”有点不知所谓,而靠朋友圈互转企图“根治”社会问题的想法也太过不切实际。

为什幺贩卖婴儿屡禁不止

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天下皆知网站上看到的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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