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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紧管制外国人投资地产新法12月1日生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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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 发表于 2016-10-19 10:59:1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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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长何奇(Joe Hockey)昨日在国会提出监管外国人投资地产的新法案。
外国收购及合并法修订法案,授权澳洲税局、外国投资审理局及政府有更大权力,执行外国投资者法规。
由现时起至11月30日将是「自动举报」期,违反投资法规,可获得减刑。新的改革应由12月1日到位。
「自动举报」下,财长迄今已向6名外国投资者发出七份逼售令。何奇表示,澳洲将会增加审查农地及住宅地产的外国投资。
由12月开始外国人「直接」投资农地,价值5500万元及以上便要向外国投资审理局申请。
自从3月,外国人购买农地要审理的门坎,由投资者手头拥有农地的累积价值2.52亿元,降至1500万元。
在新的法例下,外国人违反禁止买二手屋规例,个别人士的刑事处罚,由9万元提高至13.5万元或入狱3年。公司刑罚提高至67.5万元,较轻的违规,将被民事处罚及发出违例通知书。
故意协助外国投资者违规的第三者,如地产代理、移民代理、做契律师及事务律师最高可被民事及刑事处罚。投资者收购不足20%地产计划,不再需要外国投资审理局批准。
另外,外国人购买100万元或以下的住宅及农地,要付5000元申请费,价值更高申请费越贵,以冀为税局审查执法融资,四年4750万元。
据财长,澳洲税局的数据配对计算机程序,一年可查超过6亿项交易。
政府已在今年7月设农地外资拥有登记册,所有现有外资必须在年底前向澳洲税局登记,而新的收购必须在30日内登记。
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天下皆知网站上看到的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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